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司对领导班子成员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和部门任务进行明确分工,以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2008年度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
责任分工突出三个到位,一是责任主体明确到位。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责任分工中明确了党组书记、董事长和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对公司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管好部门和战线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二是责任部门确定到位。责任分工中把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解为17项,每一项都确定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比如,在“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和管理,促进廉洁自律”方面,确定公司人事董事部为责任部门,公司纪检组、东电工委、思想政治工作部、审计部为配合部门。在“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确定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公司纪检组、人事董事部、新闻中心、东电工委等部门配合,以充分发挥“大宣教”机制的作用。同时要求在管好部门的同时,要管好战线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三是责任行为规范到位。从领导班子成员到各部门所承担的责任都做了具体的细化和规范化要求,便于领导人员和各部门操作。比如,在党组书记的责任分工中明确提出了“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督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开展,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等10条任务,在总经理责任分工中提出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之中。通过全面加强企业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反腐倡廉工作成效。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推动和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等8条任务。其他班子成员和副总师也都明确了具体任务。
信息来源: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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