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公司在近日出台了述廉议廉规定。
述廉议廉规定突显五个特点:一是规范了工作程序。规定对述廉议廉工作从形式到内容,从责任部门到述廉议廉对象,从程序到要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使述廉议廉工作日趋规范化。二是拓展了述廉的外延。在过去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增设了议廉项目,就是要求基层单位党委书记要代表本单位向职工代表进行议廉,然后由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测评,测评结果与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和“四好”班子建设挂钩。三是增加了述廉对象。以前述廉对象就是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现在把述廉对象扩大到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公司本部正科级以上干部都要进行述廉,体现了廉洁从业公司本部要做表率的要求。四是明确了责任主体。规定明确了述廉议廉工作由公司党组领导,纪检组做好组织实施。各直属单位党委负责本单位述廉议廉工作的组织实施,纪委协助党委做好协调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公司本部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机关纪委做好协调工作。五是对述廉议廉对象提出明确要求。要求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内容要求,撰写述廉议廉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方能向职工代表进行述廉议廉。(王怀青)
信息来源: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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